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对于这个问题,我来谈谈看法吧! 1、什么叫“造价咨询单位”呢? 2、什么叫做工程结算“审计”呢? 这个“审计”是指的政府审计还是民间机构的审计,亦或是施工单位自审吗?我猜测是后者居多(因为这样比较方便省事且不用花钱),那这样的话与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有本质区别了么?没有的话又谈何规范呢?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够接受的委托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我没查过相关资料所以就不引用了,我想楼主应该知道这个范围的,既然知道了范围,那么再回过头来看造价咨询单位在经济签证上的做法是否合理就一目了然了吧! 如果造价咨询单位的合同范围内不包含此条,或者虽然包含但该条款属于概括性规定则更不应当插手此项业务; 4、如果上述三点成立,我觉得所谓的“不规范”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其实,关于经济签证的问题说简单也挺简单的,无非是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些非正常的费用增加,这些费用的确定大多是以建设单位领导签字的认可为依据的。而以这样的思路去考虑造价咨询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关系就会豁然开朗——既然是建设单位认可并已经发生的费用,那么不管它是正常费用还是非正常费用,造价咨询单位都应当无条件予以确认并且出具相应的审核结果报告给建设单位,毕竟这是其本职工作。
综上,我认为不存在所谓的不规范情况。而且由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无证从业人员,他们的工作方法与手段不仅不规范而且还很恶劣,这才造成了行业内的混乱局面。因此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加强造价咨询业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才是正途,至于所谓不规范的说法根本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