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签证是指什么?
在加拿大生活的永久居民需要用到两种身份,一种是加拿大国籍(Canadian Citizenship),另一种是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加拿大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在任何加拿大联邦或省级政府中投票;同时还可以申请加拿大护照,拥有加拿大护照可以免签162个国家(包括美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
不过并不是所有拿到永久居民身份的移民都可以成为加国公民的。根据《1977年公民法》第5、6条,要成为加拿大公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提出申请前已在加拿大居住至少3年; 此外还要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 具有加拿大原住民身份;(b) 获得加拿大原住民部同意;或者 (c) 在申请前已合法居住在加拿大不超过5年的时间,并且在这期间没有违反加拿大的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申请人过去3年在申请之前曾经离开过加拿长时间超过1年,那么他/她仍然符合申请成为公民的条件,但是不能通过参加入籍仪式而自动取得公民资格!!而是需要在递交申请时同时提交一份宣誓书,承认自己愿意遵守加拿大法律及履行公民义务并愿意放弃之前的永久居民身份后,才能在批准其申请时被授予公民身份。
如果被拒绝,则会被撤销此前的身份;而如果申请人已经离开加拿大超过五年时间且在此期间也没有申请重新入境,则会自动丧失原有的永久居民身份! 对于那些不满足上述条件的长期居民来说,他们只能继续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了。但即使这样,他们的很多权利也已经比原先有所增加了,比如: 1.可在任何时候自由出入加拿大而不需事先申请许可 ; 2.允许配偶和未婚子女一起随行; 3.永久居民拥有一定数量的加拿大社会保障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可注册社会福利账户,并可享有某些公共福利政策如医疗计划等(具体请见移民部长发布的《永久居民的待遇和政策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