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签证有拒签的吗?
最近正好有一个丹麦商务被拒的客户,来分享一下经验吧! 案件基本细节如下: L先生是北京人,50岁,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做外贸生意已有十多年,主要跟丹麦公司做生意采购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出口到国内销售。 在2017年8月的时候L先生因为要参加一个丹麦公司的会议需要申请丹麦的商务邀请函,于是通过我们递交了申请。 当时我们的文案给L先生的资料准备得非常充分,除了正常的个人资料以外还补充了很多L先生在丹麦贸易往来中产生的单据证明文件。 结果在等待了两个月之后,L先生收到了丹麦使馆发来的邮件——他获得了丹麦商务签,但是在邮件里丹麦使馆也提出了要求提供更多的材料证明。 我们赶紧根据使馆的要求对L先生的材料进行了补充提交,并在一个月后再次收到丹麦使馆回复确认其获得签证,L先生顺利成行。 但是好景不长,就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L先生再次收到了丹麦使领馆发来的邮件,说他在去年的签证中存在作假行为需要他立刻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会被拒绝入境丹麦。 这下客户可急坏了,毕竟去丹麦一趟不容易而且时间也已经过去两年多。经过与客户的多次沟通确定后我们发现客户去年签证中的作假行为主要是出现在其补充提交的商业来往单据上。 根据我们与使馆的多次打探终于得知原因出在我们提供的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上面。虽然我们已经按照使馆的要求把相关的发票、合同等文件的日期都修改成了在申请前两年之内开具或签订的,但是使馆仍然不放心认为这些单证都是临时伪造出来的。
最终我们通过向客户提供几个解决办法让其从中选择解决了这次问题:一是找到相关公司开具无违反海关法行为说明并加盖公章;二是让丹麦的公司出具相关担保函;三是让客户直接放弃本次出行改签下一次。 鉴于客户自身觉得三个方案都有些麻烦于是最后我们推荐第三种方法给客户。果然不出所料,客户选择了第三种解决方案。 在我们指导客户提交了相关资料并且重新办理好了护照之后我们很快又得到了丹麦使馆确认的邀请函信息。
至此整个案子以客户没有付出任何成本的方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