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认可越南本科吗?
谢邀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中越两国政府间关于学历学位互认的协议。 中国与越南之间没有直接相互承认学历、学位的双边条约,但两国均参与并执行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学历和学位的国际标准分类方案》(简称B145)。凡在越南获得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中国公民,其学历和学位经中国教育部认证后,可按照上述方案分类,作为办理就业手续的有效证件使用。
根据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颁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博士以上学位的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手续的,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经审查签发加盖中文公章的《准予居留证件》”;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入境签证或居留证的外国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凭相应证件及材料直接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本办法规定的有效证件”。您若取得越南的学士、硕士学位,并满足其他办理条件的前提下,是可申请在中国境内移民居留并换取相关证书的。 但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中越两国政治制度不同,教育体制有差异,国外学历认证不存在对海外院校进行排名的情况(只有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认证的机构才有资质对国外高校进行排名)。无论留学生所获得的学位是否在国内教育部门或者公众媒体中出现过,都必须经过认证后才可被认可。即使你是从QS世界大学排名靠前的学校毕业的,也需要提供留学归国证明书和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