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什么时候对外开放?
在68年前,即1957年,中、英两国政府根据过去签订的《关于中国沿海岛屿管辖权问题的协定》,联合公布《共同游览区通告》,宣布以九龙半岛新界以南的300多个岛屿为“共同游览区”;除两国有特别规定的领土外,任何国家公民都可到这些岛上观光旅游。 从此,香港向国际游客开放。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强争相对香港进行租借或划拨,港内军用设施大增,使本已开放的香港越发“开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占领香港期间,曾以保护侨民为由在港内修建军事基地和隧道,并征发大批华工筑路,修机场等。尽管战后仍由英国接管,但香港已成为一个兵营遍布、工事林立的“军港”了。
五六十年代是香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其对外开放的空前繁荣阶段。
一方面,港澳同胞回大陆探亲浪潮以及台湾同胞来港定居使香港的人口迅速上升,到1964年底已达352万;另一方面,各国来港投资办厂、经商贸易的外国人士也与日俱增,到60年代中期,已有40多个国家在香港设立总领事馆或代办处。同时,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更是络绎不绝,仅1965年就达477万人次,为香港永久居民的近两倍,使这个向来以华人为主体的社会出现了众多“洋脸孔”。
香港作为国际性贸易中心的地位在这时确立起来。它不仅是连接内地与海外客商的重要枢纽,而且是世界金融和投资中心之一,外汇、期货和证券市场十分活跃。它的航运业也很发达,当时与世界各大洲都有航线相通。
总之,60年代以后的香港俨然已是个“国际化大都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