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审项目费是什么?
“项目费”是指申请人在项目期间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通讯费和因开展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团审项目”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以团队(多专业人员共同申请)形式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项目,由申请人负责组建项目组并担任负责人,具体实施项目的研究。 一般情况下,团审项目费的标准为12万元/人·年,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注:2015年及之前的规定是10万元/人.年。 如申请人为在职人员且单位同意承担工资性费用,则不需要再提供经费承诺(在职证明和经费承诺可同时办理);如申请人为自费留学人员且愿意承担研究期间的全部费用,则需要提交经费承诺。
1.在职人员的在职证明须通过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以单位名义出具,并注明本单位对申请人获资助后的工作安排;
2.自费留学生的经费承诺须如实说明所负担的费用额度、来源以及个人和企业财务状况,必须明确是否承担在资助期内的出国旅费、国外生活补贴和生活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