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家属滞在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所谓日本家属滞在签证,简单的说日本国籍或者永久居住权的持有者,其配偶或者子女因跟其团聚而申请的日本签证。这类签证在申请时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表(需要当地市区交通局开具);
(2)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全本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加盖街道章的住址页),若已婚,配偶栏需盖已婚章;
(3)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誓约书复印件(需前往使馆取);
(5)结婚证复印件;
(6)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
(7)护照原件(护照剩余有效期6个月,签证时长为3个月或以上);
(8)5×4mm大白纸1张(注明所在国家及地点)。
另外,由于家属签证是为了使居住国外亲属的人员生活更好地安置,所颁发的一种长期签证,在生活上相对便利许多。若是永住者或者日本人配偶者,在签证到期之前(3个月前)可以直接前往入国管理局办理更新延期手续。
但是,办理该类签证,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功的,根据以往经验,有以下几种情况基本不会予通过:
(1)无正当生活来源,经济上依赖亲生父母者;
(2)有未成年子女,需依靠亲生父母供养者;
(3)在自身国家有直系继承权者;
(4)在居住地国家无亲友可供供养者。
最后,提醒一下,如果本身属于长期签证,但又想去其他国家重新办一个长期签证,是必须事先跟长期签证发放国申请“出境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