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没有国王?
加拿大有总理,也就有国王。可加拿大的国王都是英国国王,也就是说加拿大的国家元首实际上仍然是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然而,真正的加拿大历史并不追溯至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实施的那一刻,而是应追溯至1867年《英裔加拿大人公民法》在英国议会颁布之时。
自1867年起,加拿大有国王,有议会,并且有独立的外交和国防。但是仍为英属殖民地,英王是加拿大最高领袖。1926年,爱德华八世即位后,宣布“英帝国内众皇家子民平等”,但遭到加拿大议会反对而引发“康沃尔公爵案”。1931年,各国代表在伦敦会议签订《威斯敏斯特法案》,接受加拿大议会的自我立法权,由英国议会同意,加拿大才可制定有关法律。自此,加拿大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和财源,但英王仍然保留对加拿大最高权力的象征性统治。当加拿大总理在英联邦国外代表加拿大时,其地位等同于英国首相。
1947年,加拿大通过《加拿大君主宪章》,声明在加拿大除了一个单一的、永久的君主以外,不承认任何其他元首。加拿大的君主虽然仍然号称“英联邦的元首”,但《加拿大君主宪章》规定,在加拿大,英国君主的地位只是象征性的,这个地位是专属加拿大民选政府所代表的人民,而不是归属英皇的,更非由英王代表加民选政府施行统治;并且加国的法律和传统,并不承认君主管治权的真实存在。
在当代,虽然加拿大和英国同属一个王国,但在政治上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政权。1962年,加拿大颁布新宪法,确立“宪制君主立宪制”。现在的英国王宫——渥太华加拿大总督府原是加拿大总督官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