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证可以申请绿卡吗?
近年来,为了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人才技术素质,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坚持实行免费的职业教育,不另行收取培训费。对有技术、有就业意愿的城乡低收入人员,也实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工作抓,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企业生产性岗位员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鼓励支持急需紧缺人才参加相关职业培训。
问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否可以申请美国永久居住(即“绿卡”)?
回答:针对你提到了美国和职业技能,在回答你的问题前,先简单介绍一下美国工作签证和绿卡的区别。美国采取的是职业签证制度,分为三种:L-1A类全球主管人员签证、H-1B特殊专业人员签证、O-1杰出人才签证。除O-1杰出人才签证以外,其他两种均需预先由美国雇主要保证位置,并向移民局担保。
L-1A类全球主管人员签证主要颁发给在国外有不少于5年主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此签证需要先到美国境外的使、领馆签证总局(VL)面试。VL也会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职责描述。
H-1B特殊专业人员签证即大家熟知的白领工人签证,主要颁发给在高科技公司(计算机、医药、生物、软件开发等)或专业服务(会计、律师事务所等)担任某一类特殊专业工作的人员。该类签证的申请人无需事先获得美国雇主绿卡担保,但申请者需证明其从事的工作是在专业领域之内,且其教育程度、工作能力和成果、工资报酬等均应有证据支持。如果无法证明,则可能被视为满足H-1B条件的“低水平”工人,而遭到拒签。H-1B特别关键员工(Specialty Occupations Aliens on Advanced Degree of Professional Educat-ion)的资格认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不但需要企业聘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国际人才,还需要专业的律师和认证公司就人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论证。
而O-1杰出人才签证则不需要预先担保,适用于居住在国外的杰出人才以非签证者的身份临时进入美国,进行艺术、教育、科学家交流等活动。此类签证办理时间较短,只要证明材料真实、准备齐全即可。
由于你说自己“没有太多英语基础”,无法参加考试,故无法判断你的技术是否能达到国外相应的水平。如果达到,而国内又缺少相应人才,建议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创业指导司申请“全球人才预约认证”;同时,可寻求相关国家驻外机构、外国驻京机构以及美国商会等组织帮助。只要在国际国内有相应影响力,能得到推荐,相信你的技术能力可以得到初步判断。
至于你想申请的“绿卡”,即永久居住权(Green Card),不同种类的职业人员的申请条件和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专长和学历的人才,或者国内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与外国企业的合作,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身份申请“绿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须是持有外国商人入境许可证的受聘人员。对专业及学历没有特别要求,但需具有国内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从事的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专长的人,无须经由外国企业,以专业技术人员“特批”形式申领“绿卡”。对专业及学历没有特别要求。
三、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的外交人员,他们的配偶申请永久居住权,无需进行居留资格审查。
而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籍人员,包括外国企业或外国非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人员,申请将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达到法定领养年龄的同胞兄弟姐妹纳入其永久居住权中,需要提交居留许可申请表、有效护照和出入境签证、外国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公民婚姻证明、申请人职业证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外派人员”不能在授权企业工作以外的时间从事与该工作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否则将会被视为“企图永久居留”而被拒绝发放绿卡。长期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应将主要居所迁至北京,以方便工作联系和生活。因私事出境或随亲友出境探亲、定居、求学、经商等原因,将离开居留地生活一段时期的人员,可事先向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滞留许可”,批准后可暂缓申请延期。离开居留地超过6个月者,必须办理出国出境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