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移民会拒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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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拒绝的,也有被拒之后成功翻案的。 先讲我被拒的案例。 F1A 申请,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 申请人在国内有犯罪记录,曾经因为盗窃被判拘役一年。尽管已经认罪且服刑完毕,但护照上面的记录仍然显示刑事犯罪。

当材料递交到美国移民局的时候,移民局以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为由拒绝了该案件。 我作为律师,当然不会放任不管。于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警方调取了申请人无犯罪的证明。然后立刻以加急的方式把材料送至移民局。

最终,在收到材料的30天左右,移民局发来了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补充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件以及翻译件。拿到这份通知,意味着申请人的案件进入了补正程序,一旦补正齐全并且审核通过,签证即可签发。

然而,就在我马不停蹄的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我的当事人,也就是那个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突然联系不到她了!电话不通,邮件不回。似乎人间蒸发了。此时案件还在审批阶段,如果申请人失约,那么案子肯定会被退回。

我赶忙又去公安机关调取了更详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又紧急送到移民局。万幸,在案卷即将被送回移民局总部的时刻,我赶到了并亲手将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就这样,在我与移民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的申请最终成功获批,我在第一时间将签证送到了他的手中。

再来讲我刚从业时遇到的案例,也是令人印象深刻。

F2B 申请,申请人是持有绿卡的申请人配偶的弟弟。由于申请人已婚,所以按移民法规定,其申请人应填 I-130 表;而因其亲属关系,故附送人身保护令。

在递交申请材料的时候,我发现申请人除了护照和身份证以外,其他材料都不全。而且,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连中国国籍都取消了!因为他入籍美国的材料只有在中国驻美大使馆才有存底,而在国内只能查到出入境记录。鉴于此,我为其准备的申请文件可是费尽了心思。

结果,还是在面试环节出了状况。面试官就申请人放弃中国国籍的问题追问了我好几个问题。看我的当事人一脸懵逼的样子,估计心里也在滴血。 最后,面试官虽未明说,但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放弃了我国国籍,即表示你自愿成为外国公民,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听到这里,我立即插话:申请人之所以有上述选择,是因为他目前所持有的身份对本人及亲属来美确有诸多不便之处,倘若他可以恢复中国国籍的话,想必他是很乐意重新选择的。

或许是我的解释打动了面试官,亦或许是她认为申请人放弃国籍一事本就存在诸多疑点,毕竟不是每个国家都会主动注销本国公民的国籍的。无论如何,最后,我们的申请人顺利拿到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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