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逗留签过期怎么算?
谢邀 最近刚好处理了同一问题,所以稍微有点经验可以分享. 先简单交代背景- 在香港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留港没有回国。期间证件过期,签证失效。 后补充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等申请延期,被驳回。
理由:逾期居留。 后来得知,原来逾期居留的惩罚是终身限制入境。 于是又准备材料(含律师见证书,解释信等等证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证件失效的情况)让内地移民局审批。
结果还是被拒。 原因:非法居留。 法律条文我就不贴了,因为本人也不是专业搞移民法的。反正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知道证件过期还留在香港,属于非法居留,另外一种就是像我们一样不知道证件过期而留在香港,也属于非法居留。 这两种情况都会留下案底,并且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比如说信用记录,比如说是留学申请之类的。 但是!!!
在咨询了很多朋友以及前辈之后,有一个方法可以尝试,就是在内地申请工作签证。 因为有同事试过这样的做法并且成功拿到工签,因此这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流程如下:
1 办理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进入香港
2 找工作,签订用工合同
3 公司注册就业手续(工资银行转帐流水+劳动合同)
4 内地上报申请就业许可证
5 出入境办理签证延期/变更
6 等待审批,约需1个月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而言,香港逗留签注延期为一年签注,如果你需要在期限届满后继续居留香港,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如果你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而继续逗留在港,即超期居留,将被视为逾期逗留。
根据香港入境处规定,一般而言,逾期逗留不超过180日者,可书面申请取消逾期逗留记录。书面申请可以邮寄、亲自或委托递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60日内做出决定,对于审查符合要求的,将签发取消逾期逗留记录的确认函。
因此,题主所提香港逗留过期5天的情况,一般都可以申请补救,即恢复香港身份,且继续计算以香港为通常居住地的居住时间(通常居住地的居住时间连续满7年,是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条件之一)。
如果逾期逗留超过180日,书面申请不予受理,入境处通常会安排申请人面谈,在面谈中,入境处官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包括个人诉求、申请人在港情况、是否曾经在香港被判刑或强制治疗、是否曾经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在内地的发展空间和居住状况、申请人亲属在香港或海外的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就学、就业和读等情况做出决定。
对于审查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前述标准办理补发取消逾期逗留记录确认函。如果入境处认为申请人的逾期逗留情况不符合香港公众利益,将拒绝申请,对于逾期逗留365日以下的,将禁止申请人在两年内入境香港;对于逾期逗留超过365日的,将永久禁止申请人入境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