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庇护哪个城市?
1、政治庇护(political asylum)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一国政府给予他国公民的保护,使该公民暂时免受原居住国的追索或刑罚。 被庇护人通常因为参与政治活动或由于宗教信仰而受到其所属国家的迫害或威胁。如果被庇护人的申请得到批准,他们就可以进入一个受庇护国并免受返回原居国的可能。
2、按照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规定,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享有政治避难的特权:
一是必须因政治原因遭迫害或有可能遭受迫害;
二是须因政治事件造成移民;
三是不得不基于政治原因留在所选择的居留地;
四是不得由于在有关国家有财产或被雇用而延迟取得政治避难的权利;
五是未经合法许可停留外国者,亦应列入难民范畴。 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因为政治原因而享有该项权利。按上述国际法的规定,只有下列人员才有资格获得政治避难: (一)由于拥护某种政治信念而被追究者; (二)由于反对某一政府或某一社会制度而被追究者; (三)由于拒绝参加某种政府组织并被追究者(四)由于没有参加某个政府机构或被指控与另一政治势力有所关联而被追究者。
3、各国对于“政治避难”的条件和范围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是否给予某人“政治避难”的身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政策。一些国家欢迎任何类型的非暴力政客,不管他们是因为何种理由而请求庇护;其他一些国家则仅向那些因其行为具有显著政治性而受到严重危险的人士提供这种特殊待遇。
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都允许外国的政治人士在他们境内寻求政治避难。不过,这些国家的政策各不相同:美国只给受到“真正严重的刑事指控”的人提供政治庇护,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则接受任何类型的政治寻求保护者。相比之下,欧洲联盟成员国接受的庇护申请者范围就比较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