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几种签证官?
1. 联邦签证官(National Visa Officer)负责审核移民、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 2. NVC签证助理(Visa Assistant of National Visa Center)是NVC的工作人员,他们协助签证官处理签证申请案卷并帮助签证申请人准备面试或补料。一般NVC的签证辅助员都接受过签证培训,但是不是所有的都有签证经验(见4) 所以他们会比较谨慎的处理案卷,防止出现拒签率过高的情况发生。
3. 领事签证官(Consular officer, C/O or Consul General),也就是在领事馆里进行实际审理签证申请的官员,有移民局工作经验的人通常会被分配到该职位。由于移民签证涉及面较广,需要领事签证官具有相当的经验才能胜任。 4. 驻海外使领馆的领事签证官是由国务院任命的美国公民管理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和海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组成的。有些外交人员本身也是资深签证官,但绝大多数只是担任职务的外交人员而已。这些使领馆的签证官大部分拥有多年移民和非移民签证审核工作的丰富经历(50至60年不等)(参见《华盛顿邮报》文章“The immigration officers who decide America's fate” by Amy Goldstein, August 9th ,2010 URL )。所以他们在判断签证申请人的资格时是极为严格的。因此,在美国驻外大使馆申请赴美签证时,被签证官“刁难”的几率比在国内签证中心申请要大很多! 但是请注意:如果申请人是被指定给某一位海外领事的“专档”,则这位领事可能会格外“照顾”此人的申请;反之,如果是“公差”(rotation assignment,即一个签证官在某段时间要同时审阅多个申请人的资料文件,其目的是为了将每个领事的工作平均化)的话,那么他对于这类申请的审批可能就不会那么仔细了。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公差签证官,也会尽可能确保不发放错误的签证(见8)。
5. 联邦调查局FBI(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 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受雇于司法部,负责对入境者进行安全检查,有时也介入签证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例如,一旦移民署怀疑某申请者有移民倾向而将之退回补充材料时,往往需要FBI做进一步的安全检查。
6. 国内签证官(Domestic visa officer, DVO),指国内使领馆的签证官。国内使领馆的签证官一般是来自美国驻外使领馆的人员,他们的任职时间一般为两年(一年海外,一年回国)。虽然他们在美国驻外使领馆有丰富的工作资历和经验,但毕竟没有长期生活在美国的阅历,所以有时会缺乏对美国文化的认知而对一些情况作出误判。比如,对某些申请人的职业背景和移民倾向的判断不够准确等等……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是经常发生的~
7. 国内签证中心的签证官(Domestic Visa Processing, Domestic VPs),是指位于国内的部分使领馆的签证办理机构-- 全国共有六个国家签证中心:沈阳、上海、广州、成都、南京和北京。这六所国家的签证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外籍员工而非国内的移民官或领事官员,因此他们不具备移民法和签证政策的最终解释权。但他们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在美国驻各国使领馆有过实习或工作经力的签证助理能够更迅速地与签证申请人沟通,从而更高效地完成各类签证的申请受理以及补件工作。
8. 还有由其他政府部门的官员来兼任的签证官。这些人包括: 中央情报局CIA,国土安全部DHS, 海关&边境保护局CBP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