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签证能去比利时吗?
可以的,但是要办理一个过境签证 欧洲申根签证分为5种:D - 旅游/探亲(适用于前往申根地区进行短期停留的游客或亲属)、C-商务旅行(适用于商务目的的旅客)、M - 移民(适用于居住在外地但具有长期居留权的居民)、X - 过境旅客(适用于从第三国飞往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和S - 船员及航空人员(适用于在欧盟内往返从事海上或空中工作的人员) 如果要在申根区内逗留超过15天,且并非为了访问另一成员国而经由另一成员国入境,则必须申请“D”类签证;否则,只要持有任意一成员国颁发的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并拥有前往目的国的正式签证,便可进入申根区。不过,如果只打算从一个成员国经过另一个成员国到第三个成员国的话,只需出示前往国的入境签证即可。
如何获得“D”类签证呢?您需要向有关当局递交签证申请;若有关当局对您的申请表示认可,便会把申请转交相关国家的签证中心。 所有申请者均须提供如下资料:
■有效护照,其有效期至少比预定在德国停留期限延长3个月以上;
■足够维持生活的资金;
■事先预定好的住宿地点证明:酒店预订单或在德国有亲戚或朋友的住址;
■返回原住地的证明;
■申根签证申请表和两份用英文填好的表格;
■两张相同的照片(近三个月内的彩色近照)
■能够清楚地说明理由和行程安排的书面材料;
还建议您提供以下补充文件:如果您曾经来过德国,请准备来德国时使用的入境许可的复印件。
另外,如果您是随团旅游的话请准备导游人员的名片,以方便核实情况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