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也要全球征税吗?
近段时期,国外媒体又开始炒作中国公民的海外资产的问题。《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杂志在2013年6月18日刊出名为《中国市场开放边界,中国富豪将大量进入澳大利亚》的文章称,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一个独特的新兴富豪阶层;他们拥有极大的活力和惊人的财富增长能力,但同时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来管理他们的财富。文章认为,这给了像澳大利亚等国家很好的财富收割机会。文章引述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研究科学家李杰的话称,“这个阶层的人已经来到公开交易领域,这是第一次,他们很多人不懂游戏规则。所以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当这些人把财富从A区转移到B区的时候,只要中途不浪费,将会掀起一场财富转移的风暴。”这位科学家所谓的“A区”和“B区”,指的是中国和海外。李杰博士还在“21世纪资本论”论坛声称,今后中国所有个人在海外任何地区购买的资产,包括房产、公司股票和证券、租赁合约及其他金融工具,都受当地的法律管辖,必须申报和缴纳应纳税款。至于这些海外财富最终的拥有者和使用者是谁,则不再受到任何法律的保护和尊重。这个意思也很明白,就是中国的新一代富豪要将自己的海外所有资产在全球范围内透明化,并接受全球的调配和使用。
事实上,李杰博士的预言正在逐步成真。根据海外媒体报道,中国28位首富级人士控制了大约4.3万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其中有14人是在近两年内新入选《胡润百富榜》的,他们的财富在过去的12个月(2011年6月—2012年6月)内至少暴增了3.66亿元。截至2012年,中国百富榜上榜者的财富总额达11.2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6倍。其中,40%的上榜者的财富在过去一年内增长超过了50%,这意味着这批人的资产在一年内增长了三倍。而正是这批人,在2013年5月1日开始,要接受国内个人境外财产申报管理。
笔者早前已经讨论过,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中国富豪向海外转移资产是一种很正常的财富布局行为,完全属于私人的合法行为,任何外势力都无权监管。而中国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规定,公民的境外金融财产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没有赋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查扣、冻结、没收公民境外合法金融财产的权利。
那么,为什么中国的新一代富豪要向全球披露他们的海外资产呢?西方媒体又为什么能够掌握中国富豪的海外资产信息呢?
因为按照西方现行税法,一个拥有海外资产的国民,如果想得到该国国民一样的税项优惠,就必须向该国政府申报其财产状况。向政府申报个人的海外资产,其实质就是对外公布个人的财产情况,包括个人在境外拥有任何企业、金融资产、不动产的情况(绝大多数的国家都用如此规定)。这与公民有义务向政府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一样,纯属一个公序良俗的公民道德责任。所以,中国富豪在海外拥有多少财富,属于其个人的隐私.任何人无权过问,更不能强迫其向境外机构申报。而西方媒体获得中国富豪海外资产的情况,其实和中国富豪向国内披露自己海外资产一样,纯属个人隐私披露之后,变成了公共信息。
但是,西方人喜欢中国富豪的海外资产,于是不断地吹捧他们这些海外资产,希望中国富豪能够分一部分给西方人,而西方媒体则成为这些海外转移财富的代言人和宣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