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绿卡会不会过期?
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不像美国绿卡或其他国家绿卡有有效期限限制。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永久有效。但在加拿大外连续居留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即丧失加拿大居住权及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即永久居民的资格将被取消。
外国国民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者说是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后,根据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丧失加拿大永久居民权):
被裁定已经死亡;
被裁定已经丧失民事能力;
被驱逐出境;
在加拿大境外连续居住6个月;或者2年连续居住在加拿大境外,而本人又无心继续保留加拿大永久居民权。
必须指出,上述4个条件中第三、第四个条件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期限要求,它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加拿大的移民主管部门决定
对于永久居民身份的恢复,加拿大政府的规定是:如果外国国民由于在加拿大境外连续居住6个月或者2年连续居住在加拿大境外而在加拿大丧失了永久居民权,但是若其是在加拿大境内连续居住满2年并有意继续保留的永久居民权,其仍可继续重新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上述这些规定,对于想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权以及在加拿大居留、生活的外国国民有着十分重要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