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单公证在哪里?
1、申请人在申办《出国留学人员介绍信》及《公证书》前,应确认以下事项
(一)已选定并确定拟申办的留学国家;
(二)已选定并确定拟前往就读的学校和专业;
(三)已了解拟就读学校和专业对申请者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尤其是学历和能力方面)。 如申请者自身条件并不能达到所申请学校的入学要求,即使获得该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也不能出国学习;
(四)具有支付留学所需要的学费和生活费的经济能力。
2、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公证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适用于国内高校在校学生);
(五)护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六)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国外学校最新校历(注明开学日期)原件及复印件;
(八)个人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出国留学人员介绍信》程序如下 先由本人向所属留学人员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核准后,由该部门出具《出国留学人员介绍信》(原件)以及相应材料。《出国留学人员介绍信》上的内容应与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并由所属的留学人员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公证处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确认无误后,发给《受理公证告知书》。
5、公证员依法审查有关的证明材料,制作公证卷宗,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发